汽車租賃禁止事項
發布時間:2023年02月10日信息來源:泰安天宇租車
1. 本車為禁止吸煙車輛且不得超載,并不得載送下列物品:
(1) 違禁品、危險品。
(2) 不潔或易于污損車輛之物品。
(3)不適宜隨車之動物類( 可隨車之動物僅限裝于寵物箱之犬、貓、裝于小籠之鳥類及盛于小容器中之魚蝦等) 。
若承租人違反此約定,本公司得終止租賃契約,并即時收回車輛,如另有損害或造成車輛污損、異味殘留、動物體毛殘留等,承租人須支付損害賠償。賠償修復或清潔費用,依一般行情收費。
2. 承租人應在約定范圍內使用車輛并自行駕駛,不得使用于以下情況:
(1) 準許或指使任何無合法汽車駕駛執照之他人駕駛。
(2)從事汽車運輸業行為( 含收取明示或默示之報酬而攬載乘客或貨物) 。
(3) 禁止超載或充作教練車。
(4) 用以推動或拖曳任何車輛或物體。
(5) 改造、供競賽或其他試驗性目的。
(6) 為任何違反法令或其他違法目的之使用。
(7) 服用麻醉或迷幻藥物或酒醉駕車。
(8) 以詐欺或委虛偽陳述之方式向本公司取得本車輛。
違反本項約定,承租人得終止租賃契約,并即時收回車輛,如另有損害,并得向乙方請求賠償全部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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